你会对药物过敏吗?除非是有非常显著症状,否则大部分人应该都不会的药物过敏情形。但其实药物过敏严重也是会致命的,食药署就发文指出,食物过敏有6项初期症状。而且这些症状有可能到2、3个月后才开始出现。
大家应该都有去医院看病的经验,当医生问完诊,准备开药之前,一定都会问有没有对什么药物过敏?很多人可能一时之间答不出来,因为不确定有没有对某些药物过敏,平常似乎没有在关心这个问题,只能回答:好像没有!
对此台湾食药署指出,根据政府统计,台湾的药害救济给付主要的不良反应,就是「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因此,你是否会对特定药物过敏,建议不要是个模拟两可的答案。
六大药物过敏反应不要轻忽!
先来说说什么是药物过敏反应?简单来讲,就是服药之后,身体出现无法预期的症状,例如:皮肤痒、起红疹等,少数还可能出现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而导致死亡的严重案例。
六大药物过敏初期症状:
「疹」:皮肤红疹、搔痒或水泡
「破」:口腔溃疡
「痛」:喉咙痛
「红」:眼睛不适(红肿、灼热)
「肿」:眼睛、嘴唇肿
「烧」:发烧
食药署提醒,要对「疹、破、痛、红、肿、烧」六大药物过敏初期症状有所了解与警觉,以避免发生严重药物过敏的情况。
过敏可以分为「立即型」和「延迟型」
药物过敏并不一定会在服药后立刻发生,也不一定会在第一次用药后出现反应,有些人是在服药一段时间后才出现症状。
「立即型」药物过敏的症状约发生在首次服药后1小时内,而「延迟型」药物过敏则发生在服药后数小时或数日都有可能,也有些人是在多次服药后才出现过敏的症状。
因为发生的时间不一定,往往出现过敏反应时已经是服药数日之后,相关症状就比较难被联想到可能与药物有关,而忽略了发生药物过敏的可能性。
携带「用药过敏纪录卡」提供药师核对
民众要注意自己的用药过敏史,食药署与药害救济基金会曾推出「用药过敏纪录卡」,方便大家使用,纪录卡可连同健保卡随身携带就医,请医生将过敏的药品名称注记在纪录卡上,领药时再请药师核对,以免误用过敏药品。
食药署提醒,这些症状可能在服药后数日内发生,也可能二至三个月才出现。若出现时,应立即回诊处方医师。民众要多多了解身体对哪些药物过敏,也就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
来源:台湾长庚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