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上总有病人在总胆固醇数值降低后提问医生,是否可以停止用药?临床医师共识是不建议病人自行停药,降胆固醇药物的使用需要医师和病人讨论后取得共识,再行决定,千万别自行停药或减量而造成反效果。
「陈医师,我的胆固醇真的下降了吗?我可以先不吃药吗?」有些病人还是不希望一辈子都在吃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的药,以上提问是一个有高胆固醇的病人在门诊的问题。
什么是低密度胆固醇?与心血管疾病关联性高
许多人都知道胆固醇和心血管疾病相关,医学上研究也发现,除了总胆固醇之外、胆固醇当中的 LDL(低密度脂蛋白,也有人称之为低密度胆固醇)尤其跟心血管风险相关。甚至有论文发现,当 LDL 超过 100 mg/dL 的时候,血管每年管壁的年增率就会增加,血管会慢慢变狭窄。
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辖下的国家心脏肺血液研究机构(NHLBI)建议 20 岁以上男女性总胆固醇控制于 125〜200 mg/dL、LDL 低于 100 mg/dL,并且提出:
1. 减少饱和脂肪摄取(少油炸、注意其他用油类)
2. 减重
3. 每天运动 30 分钟
4. 戒烟
以这 4 种方式可以降低 LDL 并提高 HDL(高密度脂蛋白,也有人称之为高密度胆固醇),以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LDL 多高会有危险?会带来哪些风险?
2018 年《Circulation》(循环)期刊收录 3 万 6,375 位参与者(72% 是男性、年龄中位数 42 岁),总追踪时间中位数是 26.8 年,应用 Pooled Cohort Equations 计算 10 年产生动脉血管疾病的风险都小于 7.5%,并且排除收录当时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血液中三酸甘油脂浓度大于 450 mg/ dL 的参与者。
结果发现,即使是在这群原本 10 年心血管风险低的族群,如果血液当中 LDL 的浓度 > 160 mg/dL 以及总胆固醇扣除 HDL 之后的血中胆固醇浓度也是 > 160 mg/dL 的两类族群,因心血管疾病死亡的风险比这个数值之下分别增加 50〜80%。
因此如果本身有心血管疾病、或者合并有高血压、糖尿病等 10 年心血管风险又更高的族群,国际上和台湾卫生福利部都建议按照风险高低,给予不同的总胆固醇跟 LDL 范围建议。
哪些族群患者建议使用降血脂药物?
虽然不同论文发表的「受试族群、以及减少多少的 LDL 会降低多少心血管疾病发生率跟死亡率有所差异」,目前医学上主流参考指引与临床医师都肯定:胆固醇宜控制在合理范围。
台湾于 2019 年重新修订健保给付标准,如果有急性冠状动脉症候群病史、曾接受心导管介入治疗或外科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之冠状动脉粥状硬化患者,LDL > 70 mg/dL,即可以开始使用降血脂药物治疗。并且第一年 3〜6 个月要抽血检查一次、第二年之后至少 6〜12 个月检查一次。有其他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患者,当总胆固醇 ≧ 160 mg/ dL、或是 LDL > 100 mg/dL,可以开始降血脂药物治疗。
其他族群则参考下述 5 项危险因子:1. 高血压、2. 男性 ≧ 45 岁,女性 ≧ 55 岁或停经者、3. 有早发性冠心病家族史(男性 ≦ 55 岁,女性 ≦ 65 岁)、4.HDL-C<40mg/dL、5. 吸烟 (因吸烟而符合起步治疗准则之个案,若未戒烟而要求药物治疗,应以自费治疗)。依据 0 项、1 项、2 项以上的危险因子,而有不同的药物使用区间,共同点是在开始使用药物治疗时,先行 3〜6 个月的非药物治疗期。
停药与否需与病人沟通讨论 并持续追踪
高雄雅得丽生活诊所主治医师陈彦伯表示,上述门诊病患因为本身不知情、且未受控制的高血压属于有一项危险因子的族群。初始检查的总胆固醇高达 340 mg/dL,2 个月后体重下降 7 公斤,追踪其总胆固醇虽然有下降,但是总胆固醇仍在 291 mg/dL、LDL 212 mg/dL 依然超出合宜范围。在和病人讨论、且非药物治疗 3 个月后,开始使用降血脂药物,并且维持之前饮食和体重控制。之后自费检验总胆固醇和 LDL 均控制在正常范围,他提出是否可以不用药问题。
陈彦伯表示,这并没有标准答案,临床医师的共识是不建议病人自行停药。因为病人关心自己身体并且规律回诊,加上其抽血数据上有改善,有些医师会按减低药物剂量,3 个月后再追踪,如果数值稳定后再行停药。或者在原先药物剂量不高的情况下先停药,但 3 个月后再追踪结果并与病人讨论。由于降血脂药物也会有肝功能暂时性升高、横纹肌溶解症等副作用,因此用药上需与病人讨论后取得共识再决定。
来源:台湾健康网、侵删